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查案治本 做实“后半篇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8

  2020年4月,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人参产业园案件尘埃落定。该案中,涉案人员多方联手操作,将项目土地价格虚抬4000余万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案发后5名主要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9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

  公司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规定要求被忽视,决策程序、监督监管约束作用失效……案件暴露出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和制度执行上存在问题。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深挖案件背后根源,探究制度漏洞,深化标本兼治,切实推动以案促改。

  强化警示教育 明确整改目标

  案件办结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随即召开人参产业园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对涉案人员进行通报,明确要求“挖根源、提建议、促整改,倒逼各单位和部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要针对人参产业园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党建、制度执行、项目管理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全面‘透视体检’,下大气力抓好集中整治……”警示教育大会上,反复强调“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这一整改目标,为相关部门单位及重点涉事企业明确了整改方向。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42场,把整改要求落细落实。

  制定“监督清单” 推动问题整改

  “要围绕授权、用权这些环节,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尤其是重点完善工程发包等方面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区纪检监察工委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点,向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下发“监督清单”,对薄弱环节持续关注、重点监控,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督促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定期报送整改完成进度,对公司各项整改工作情况跟进监督,对开展以案促改全程“贴身式”监督指导。在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推动下,集团公司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案促改取得较好效果。

  推动完善制度 构建长效机制

  “有些部门之间工作有交集,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明晰权力范围……”针对制定完善内控制度,来自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各部门、各级公司的22名员工各抒己见、建言献策,这是该集团公司稽核审计部组织的第3次工作流程梳理讨论会。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该集团公司围绕制度建设、规范流程多次开展集中讨论,深入查找公司内控制度的疏漏,梳理问题意见并加以改进,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监督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作为整改工作最重要的一环,该集团公司按照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下达的“监督清单”,对照人参产业园案件在企业运营机制、体制和管理上暴露出来的缺陷漏洞,开展全面整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项目投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内部评价、风险防控和审计工作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得以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共修订健全完善制度200余项,新制定制度20余项,并持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唐恬恬 何文)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