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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纪委监委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08:15:00

  各乡镇党委、纪委,城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各办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驻梅各单位党委、纪委(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要求,掀起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热潮,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吉林时系列讲话精神,聚焦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影响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让企业活力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为我市“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督员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合理合规合法运用监督权,通过7种举报渠道如实向市纪委监委反映问题。

  3.如实反映相关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企业获取政策信息渠道不畅,惠企政策落实难等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4.如实反映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作风和腐败问题。

  5.如实反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服务企业方面存在问题。

  6.如实反映兑现承诺打折扣,以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为由,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等履行契约方面存在问题。

  7.如实反映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权力制约方面存在问题。

  8.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9.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0.力戒有损于监督员身份的其他行为。

  三、监督检查重点

  (一)政策落实问题

  1.落实政策机械、死板,不结合工作实际,上下一般粗等问题。

  2.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企业获取政策信息渠道不畅,惠企政策落实难等问题。

  3.营商政策施行中一变再变,甚至对招商引资企业“雁过拔毛”“关门打狗”等问题。

  (二)作风和腐败问题

  4.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等问题。

  5.搞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

  6.违规收取涉企会费、培训费、服务费等问题。

  7.违规接受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问题。

  8.违规报销或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及有关财物等问题。

  9.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等问题。

  10.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或安排公职人员到企业兼职取酬,政企、政会不分,搞权力“寻租”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问题

  11.服务市场主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12.窗口人员业务不熟悉、政策拿不准,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13.服务不精准、不到位,增加企业工作负担等问题。

  14.违反“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等行政审批有关规定,违规审批、滥设门槛、变相审批、绑定服务等问题。

  (四)履行契约问题

  15.兑现承诺打折扣,以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为由,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等问题。

  16.变相履行承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等问题。

  17.不履行承诺,多次推翻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等问题。

  (五)权力制约问题

  18.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金融贷款等方面权力监管缺失等问题。

  19.领导干部兼职和离(退)休、辞去公职后违规从业等问题。

  20.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1.调研摸排阶段(31日——320日)。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摸排,按分布、产业类型等情况进行分类梳理。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体验式暗访以及组织政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开展专题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准确掌握企业发展现状,真正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意见收集上来,综合分析研判,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聘请培训阶段(321日——331日)。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通过申请、推荐、指定等方式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聘请100名监督员,召开以会带训大会,现场聘请监督员,颁发聘书、监督员桌牌。采取企业代表、监督员、联系人、领导讲话等方式明确营商环境政策,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同时采取问题直报、定期回访等方式听取企业监督员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3.联系对接阶段41日——420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按联动协作区产业发展类型,科学分配,组织协作区71名纪检监察干部与100个市场主体对接,及时发现、反馈、解决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协作区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工作,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对接情况。

  4.监督检查阶段421日——531日)。各联动协作区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区内部门类型、产业特色有针对性的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有问题、有建议、有结果的专题情况汇报,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将在信访室设置举报电话,派专人接访。在全市各乡镇(街)、各村(社区)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查阅举报信件。在廉洁梅河口等网络媒介增设举报平台,拓展举报渠道。对涉及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全程跟踪督导。

  5.整改提升阶段61日——930日)。党风政风监督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明确问题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措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各协作区要指导问题突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项、时限落实到日,并不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强力组织推进,自觉打通工作落实和执行过程中的“中梗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监督检查。各联动协作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丰富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监督员作用等措施,倒查政策落实、监督缺位、服务缺失等问题,切实把阻碍市场主体发展,影响政商关系建立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党风政风监督室每月调度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向常委会汇报。

  3.严格执纪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优先严肃查处,全程跟踪督导;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佳的单位严肃问责“一把手”,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