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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一批次)全部进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4个巡察组已完成对一座营镇、康大营镇、福民街道、红梅镇、进化镇、曙光镇、海龙镇、双兴镇、水道镇、吉乐乡、湾龙镇、新合镇12个乡镇(街)的进驻工作。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12个乡镇(街)及所辖行政村和社区开展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王爱明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有关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市委巡察组组长强调,本轮巡察体现了市委对乡镇(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是督促各单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坚守职能定位、践行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举措。各党(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市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重点发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依法依纪治村、财政各项专项资金和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检查此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设巡察组接访办公室、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