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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河口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31日至9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梅河口市委进行了巡视。111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梅河口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准问题。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存在差距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市委书记对巡视过程中指出存在“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概念不清楚问题的一名市委党校副校长进行谈话,并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学习制度,切实提升政治素养,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将“两个维护”落实情况作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切实铸就对核心、对领袖、对党组织的绝对忠诚。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全体市级领导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主题,带头到分管领域开展2次理论宣讲,做好理论学习的督导带动,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效应。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2.针对坚决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没有进行专门研究和统一部署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就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等人流毒影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统一部署,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延续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制度成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切实维护梅河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针对分管扶贫、拆迁等工作的市级领导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分管扶贫、征拆工作的市级领导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深刻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完善市级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到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难题。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及时问题。市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此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市委宣传部对以往学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学习制度。在2018年1031日和1130日召开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20181214日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14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视频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最新指示精神。

  2.针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市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民主讨论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重新印发《市委议事规则》,市委书记带头,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全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坚持在市委常委会召开前三天将有关材料发放给参会领导,会前充分酝酿决策。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充分调动常委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市委常委会民主决策氛围。

  3.针对市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市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此项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专题学习的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征求意见、自我剖析、相互批评,加强指导跟进、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民主生活会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各自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把关,对查摆不深刻、缺乏针对性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梅河口打造成为吉林省著名、东北知名、全国闻名的现代化城市。召开全市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巴音朝鲁书记在全省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促进梅河口市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二是持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在承接和开展好上级下放各类权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国有企业妥善处理下(离)岗职工劳动关系促进再就业试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出租汽车行业等改革事项,推动各项改革成果落地见效。三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严把准入关,将劣质平台和机构拒之门外,从源头上净化市场环境;开展金融风险摸底排查,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两条底线,2018年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没有发生债务风险。在脱贫攻坚方面,制定《中共梅河口市委、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目前,已脱贫20123776人,13个贫困村摘帽,计划2019年贫困人口退出370人、贫困村全部摘帽,2020年全部完成脱贫任务。在污染防治方面,编制《梅河口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梅河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梅河口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优良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水质明显改善,各类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去年开展涉毒领域、交通整治、打击“套路贷”等“15项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今年将整治范围拓展至30项,目前已全面启动。制定《梅河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暂行办法》,建立来电、信访、来信、网络四位一体的线索收集渠道,实施“一案三查”,突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实施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重大案件转办制度》等18项工作制度。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及犯罪团伙7个,采取强制措施等77人,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4人、失职失责“保护伞”9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扫黑除恶成效在全省6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2.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全面核查错评户、错退户、错清户名单,做到“应纳尽纳”,杜绝漏评问题;结合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更新,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关于湾龙镇三兴村贫困户周德发错清问题,市纪委市监委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村长战广贵、村副书记代景利诫勉谈话。二是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管。委托第三方对15个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资金安排、资金监管、使用成效进行审核评价,保证资金合规合法使用。目前,全市15个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有14个达到收益标准。吉乐乡政府在补齐复兴村扶贫产业项目亏损资金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扶贫产业发展方向,将资金投入建设温室大棚和当地龙头企业,确保扶贫产业效益,全面扭转扶贫项目亏损局面。三是全面落实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户参保新农合情况全面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落实参保政策并录入新农合信息平台。对贫困户100%参加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人为因素造成应参未参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不作为责任。同时,核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已享受待遇2402人,参保缴费1882人,参保人员全部实现政府代缴,代缴率100%。四是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涉及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排查鉴定和精准识别,将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199户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不符合危改政策的9户彩钢房和无房户,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实施住房安置改造。

  3.针对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虚假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移交88件信访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全面整治黑山头恒泰骨制品虚假整改问题,市政府下达《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恒泰骨制品有限公司的批复》(梅政函〔2018132号),关闭取缔恒泰骨制品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生产废水已全部无害化处置完毕,设备及厂房已全部拆除,植被恢复完毕。市纪委市监委对涉及虚假整改问题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贵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自然资源局地产处副主任徐明国、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科员杨国斌、黑山头镇林业站站长王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针对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工作迟缓问题。全面排查燃煤小锅炉整治情况,2017年全市列入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共106台,截至目前已完成100台撤并改造任务,剩余6台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协议。将涉及居民供热的3台小锅炉并入报人供热公司、吉林省热力集团梅河口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涉及企业使用的3台小锅炉并入所属区域的集中供热管网。

  5.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建立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2次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巡查机制,对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落实、管控工作开展、秸秆离田组织实施、处罚问责是否到位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杜绝违规燃烧现象。二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编制完成《梅河口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联席工作机制,印发《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目前已建成3个秸秆颗粒综合加工厂,年生产秸秆颗粒3万吨,改造采暖设施1840户,推广安装炊事取暖炉1580台。

  6.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强化财政收入,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预算;新增财力优先偿还债务,多渠道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二是严格执行《梅河口市隐性债务化解风险实施方案》,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将政府债务分年度纳入预算管理。

  7.针对扫黑除恶未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紧盯党政机关和村“两委”等涉黑涉恶腐败,集中力量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已经确定涉嫌犯罪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配合,实施“一案三查”。目前,全市共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4人,其中市管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失职失责“保护伞”9人,其中市管干部2人。

  (四)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1.针对上河湾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拆迁户有意见问题。市住建局与市房产服务中心立即对该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征询群众诉求,制定征拆计划。现已将该地块列入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

  2.针对市安全饮水工程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对全市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3处不达标泵房设施进行修复建设,目前已全部恢复正常使用,保证群众正常用水。二是对原有不完善的主支管线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完成全部管网延伸铺设1500米。三是对埋深不够的原有管线或疑似埋深不够路段逐一排查,重新铺设管网改造290米,已全部改造完毕。四是对康大营镇涉及120户农户实施饮用水入户工程,保证群众用水需要,目前已全部入户。

  3.针对市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日办结率偏低问题。一是政务中心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标准,做到运作规范、服务高效、群众满意。二是以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时限作为办案时限,切实提高办件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对超时办结、未办结的案件进行督办跟踪问效,直到让群众得到满意答复,全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不强,存在不接地气问题。一是注重实效深入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3次高质量的学习研讨会议,各乡镇(街)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列席会议,并通过媒体发布,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开好学习研讨会议打样示范。2018年全年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25次,开展3次大讨论活动,中心组成员自学篇目超过8篇,每人撰写了1篇调研报告、1篇学习体会;市委党校成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宣讲团,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宣讲。二是创新形式灵活学。充分发挥与浙江省丽水市对口合作的有利条件,派出16名干部赴丽水市挂职锻炼;组织部分乡镇(街)、市直部门围绕电子商务、市场管理、乡村振兴等课题赴丽水取经,目前已开展学习考察活动12批次、学习培训14批次;邀请丽水电商专家开展两期电商千人培训大讲堂,共2437人接受培训。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学习组织架构。

  2.针对市司法局等部门存在被动学、以会代学问题。一是责令市司法局等部门制定整改学习计划,立即召开集体学习会议,组织开展好自学活动,每人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提高学习认识和学习效果。二是市委宣传部对全市48个部门、单位进行抽查指导,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保证学习成效。

  3.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学习走过场问题。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的通知》,强调理论学习的重大意义,严格学习制度和要求,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制定完善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内容,所有理论中心组成员亲自撰写学习笔记,严肃学习纪律,提高思想认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市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学习内容、学习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班子成员研讨到位、基层宣讲解读到位。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梅河经贸报》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讨论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引导宣传,营造政治理论学习浓厚氛围。

  4.针对少数市级领导未深入分管领域和基层进行宣讲,市老干部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没按要求开展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问题。一是所有市级领导立即制定宣讲计划,带头到分管领域和基层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宣讲活动,发挥好学习宣传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责成市老干部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立即整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宣讲活动,严格宣讲纪律,丰富宣讲形式,保证宣讲效果。

  5.针对市政府网、市党建网两个官方网站都没开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问题。市政府网站开设“学习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专题,常态化刊播全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情况,做到每周有更新;市委组织部在梅河口党建公众号开辟“学习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专栏,目前已刊发8期,刊发《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10集。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有效指导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中央、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19年110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联席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调度部署,研究落实中央、省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三是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要求。

  2.针对网络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舆情研判和应对不够及时问题。一是加强网络舆情研判、监控和处置工作。印发《网络舆情调度会议制度》,每季度对网络舆情进行调度研判;加强舆情监督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处置回应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舆情,坚决避免舆情发酵。二是提高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发放5000本《网络安全法》,常态化抽查全市机关单位的网站、微信平台、微博信息,力争把网络风险隐患消除于未然。三是提高正面网络宣传水平。充分发挥媒体融合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融媒体中心制作了《“苞米该子”的奇幻之旅》等创新工作做法的纪实短片,启发干部群众思考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加强对舆情处置不当的责任追究。对网络舆情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3.针对能够接收韩国节目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不及时问题。一是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公告、以社区网格员分管区域为单位进行入户张贴宣传,营造浓厚清理工作氛围。二是市电视台发布自行拆除公告。从2018年1128日起,市电视台在每天新闻节目播出后,以字幕版形式播出公告。三是对于低空未能自行拆除的设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城市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强行拆除,目前已拆除4520台,下一步将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全市文化信息安全。

  4.针对非法宗教管控压力较大问题。一是重新梳理全市邪教组织人员数据库,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双清”专项行动,对小区内楼宇门、楼道等重点部位反宣品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开展2018年度政法综治督导检查,将“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检查范围,按照考评标准扣减相应分数直至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三是开展精准打击,抓获一批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端掉一批邪教窝点,净化了社会环境。四是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全面揭示邪教组织的特征及特点,展示“无邪教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果。五是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乡村两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合理配备基层宗教工作协管员,使村(社区)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尚未拧紧压实问题。

  1.针对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以来没有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没有组织开展党建活动问题。一是市委立即进行整顿,明确党建工作不再作为市委常委会议题,以专题会议形式单独召开。2018129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市党建工作。二是规范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已制定调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相关责任以及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度。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完成制定全市各领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指导社区、农村、机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五个领域抓好各项党建活动落实,并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一批特色党建活动,打造梅河口党建品牌。

  2.针对2017年市直部门、乡镇(街)绩效考核中党建工作权重较低问题。市委、市政府重新研究党建工作考核比例,制定下发关于修订2018年《全市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将2018年度市直部门、乡镇(街)绩效考核中党建工作权重提高至10%

  3.针对部分部门党组抓党建往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问题。一是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责成市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剖析梳理存在问题及产生问题思想根源,形成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委组织部成立督导组,于2018年12月深入市民政局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问题高标准解决。三是组织召开市直部门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强化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自上而下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总结成绩,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对党的组织生活研究指导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全市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重点培训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传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精神,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市管党费和留存补交党费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二是强化制度化管理。下发《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明确将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纳入主体责任,严格制度执行。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结合日常巡查、履职考核、视频监控、星级党组织评选等工作开展常态督查,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2.针对市光明街道机关党支部存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单一、市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三会”只开展学习不研究问题、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对照检查材料不够严肃等问题。一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对市光明街道、市林业局、市安监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限期严格整改,举一反三,提高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二是责成市光明街道、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召开党组会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分别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具体责任。三是市委组织部加强对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生活的指导监督,切实通过严肃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三)关于农村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带头人”队伍素质不优,部分村书记年龄偏大、学历不高问题。一是全面优化调整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已优化调整村书记40名,平均年龄达到42.2岁。二是严格把握换届人选标准。在2020年村“两委”换届前,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市纪委市监委对换届人选进行资格联审,把政治素质过硬、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带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60周岁以上、初中以下学历的原则上不作为村书记换届人选。同时,进一步完善村书记离任补助制度,确保村书记年龄、学历达到省委规定的换届比例要求。

  2.针对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不宽、总量不大,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下发《关于制定上报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村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各乡镇已制定2019年至2021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曙光镇五八石村党员失管问题。一是限期整改问题。要求曙光镇党委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目前镇党委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整改任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全市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明确流动党员跟踪管理、结对帮带、教育管理等工作内容。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对域内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排查,建设流动党员信息库,切实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关于执行干部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不够,总量严重不足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年轻干部专题大调研活动。市委选派5个调研组,深入全市开展年轻干部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及各级党委(党组)推荐,择优推荐了107名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对全市年轻干部调研情况确定的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和全市招贤纳士活动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博士,分批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目前,正在按类别建立成长档案,逐人制定成长方向。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举办全市优秀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具体工作谋划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事宜。四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结合全市年轻干部大调研活动,将26名政治素质较好、工作表现突出、综合能力较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

  2.针对干部交流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调整交流或转任非领导职务。二是结合全市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干部特点,于2019年1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免职调整,形成有序交流的干部调配机制。

  3.针对空岗问题亟待解决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空缺岗位进行合理调整。按照各部门、各单位新制定的“三定方案”和领导职数变化情况,对由于机构合并新产生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根据干部专业特长有序交流到适合的空缺岗位。二是选拔任用一批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的优秀干部。结合年度考核、一线考核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选拔任用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4.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情况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个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对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不如实填报问题,逐一约谈干部本人,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对经认定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干部,视情节轻重作出组织处理。目前,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23人,诫勉5人,同时对漏报、瞒报干部较多的3个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切实维护“两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要求。坚持把贯彻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要求,对组织人事干部及填报对象层层开展专题培训,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服务指导,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集中填报期间,制作下发《“两项法规”学习辅导百问》《“两项法规”辅导提纲》《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易错易漏清单》等辅导材料。开通咨询电话,建立信息推送平台,利用全市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微信工作群及时答疑解惑,防止出现错填、漏填问题。同时对重点填报人群提供“一对一”服务,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确保填报质量。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从严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凡提必核”制度和年度随机抽查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填报对象报告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阅签字后上报进行审核,同时监督领导干部日常“家事”变化情况,要求在30日内进行即时报告。

  5.针对市直部门一名副局长连续两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仍在本岗位任职问题。一是及时进行整改,从严落实相关规定。对连续受党政纪处分的干部结合机构改革及干部调整工作进行调整处理,该副局长已于2018年12月改任副主任科员。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形成长效机制。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受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全市类似问题情况。对存在类似问题的领导干部在3个月内进行调离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免职等组织处理。经过排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6.针对干部档案管理审核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统筹推进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对教育局档案中心、人社局档案中心、卫生局档案中心及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档案人员的培训掌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试,全面提高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能力。二是认真调查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存疑问题。对巡视反馈涉及干部学历存疑等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严格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相关制度,明确规范了档案查阅借阅制度、材料甄别制度、保管和保护制度、整理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员干部存在“五弊”问题不容忽视问题。

  1.针对市委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力度不够,转作风、改作风工作效果不理想问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级领导带头到基层调研走访,征求基层干群意见建议,以召开现场办公会的形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解决冬季部分小区供暖不达标问题,让群众温暖过冬。同时,结合年底脱贫攻坚“遍访”贫困户工作安排,市委书记带头,所有市级领导深入贫困村,为贫困户送去年节物资。

  2.针对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措施还不够过硬,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宁愿不做事,只求不出事”心理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两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谋划2019年现代化城市建设举措。二是常态化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针对市委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问题。制定《关于市级领导到基层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每位市级领导分别撰写了3篇以上的高质量调研报告。结合年底慰问走访,所有市级领导深入到包保企业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问题。

  2.针对文件多、会议多现象还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切实改进文风、会风。2018年10月至今,重点大型会议、一般性专题会议精简10%;市委、市政府各类文件数量平均下降10%

  3.针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沓等原因被省电视台曝光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立即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开展错峰服务,利用每周六休息时间为广大群众办理业务,在每周一至周五,利用午休时间,为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实现工作作风根本性转变。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市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车辆使用缺乏监管问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31辆本应统一封存车辆实行分类处置,其中,8台原借用企业车辆已退还企业;23台车辆进行拍卖处理。对吉林远通路桥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市公车管理费用中报销的2202元加油费进行追缴,转入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账户,当天转入国库。市纪委市监委对公车管理中心主任刘祥龙进行诫勉谈话。

  2.针对市卫计局应急办主任违规操办升学宴、市公路管理段路政科科长违规核销超标准接待费、中和镇卫生院院长滥发津贴补贴问题。市纪委市监委给予市卫计局应急办主任李丽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和镇卫生院院长杨廷波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公路管理段路政科科长沈强立案调查。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警示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问题。

  1.针对新媒体利用不充分,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廉洁教育”板块更新慢问题。加大新媒体融合力度,选派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微信平台,常态化发送廉政信息。制作《梅河口市警示教育片》,并在全市纪委全会上共同观看学习。

  2.针对通报曝光力度不够,特别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案件的曝光不及时问题。一是对三年来本级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书进行编辑整理,发放《忏悔录》1500册;各部门、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90余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400余份,使警示教育入心入脑。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进基层讲党课”活动,以《基层干部如何知敬畏、守底线》《学习监察法 奋进新时代》等内容为主题,深入乡镇(街)和市直部门讲廉政党课39场次、4840人次。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2起党员干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二)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合理问题。进一步发挥第一种形态强化教育干部、提醒监督、预防腐败的作用,对问题指向明确、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适当的组织处理。2018年9月份省委巡视以来,已对5858人给予责令检查、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同时,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关于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辅导读物共计11309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强巡察监督,在巡察工作中突出巡察“六项纪律”,把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强化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已对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贵玉擅自虚报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水道镇新立屯村书记兼村主任高帮有违规审批本村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立案审查。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1.针对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主动,市委常委会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问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针对乡镇(街)和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督导不够,缺乏制度规范问题。制定《2018年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3.针对基层纪检机关“三转”不彻底问题。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市乡镇(街)纪(工)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调度问效力度,推动“三转”工作落实到位。

  (二)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一是健全奖评机制。制定《梅河口市2018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纳入各乡镇(街)村级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二是建立报酬激励机制。依据《关于提高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保障标准的意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资划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档次,形成激励效应。三是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监督内容,培训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市纪委市监委对吉乐乡挑参沟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孙志国长期在外,将名章交付村支书代管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杏岭镇永长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永库监管失职,致使集体收入变为村“小金库”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兴华镇金家岗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谭福臣伪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为农村党员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设警示教育课,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25人。下发通报1期,对4名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关于教育系统违纪违法现象较为严重问题。召开“梅河口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全面严格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顿和规范,在城区、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各小学实行课外看护;对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市纪委市监委对山城镇中心校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朝鲜族中学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涉嫌贪污,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对海龙镇中心校先锋小学校长、湾龙镇中学校长、红梅镇学校校长、义民学校教师等20名违纪违法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目前,市纪委市监委结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待结案44人。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文风会风改进缺少扎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和办法,发文逐年递增问题。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严格审批程序,对工作内容相近或相关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坚持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公文处理、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把好公文办理的各道关口,文件会议数量平均下降10%。

  (二)关于产业项目扶贫效果不明显问题。按照省扶贫办最新调整确定的2018年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考核标准,全市15个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有14个达到收益标准,杏岭镇平原村扶贫产业因受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变化影响,重新调整项目,错过生产周期,没有达到收益预期。已将镇级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向平原村倾斜,保证贫困人口产业人均年收益。2019年,按照经营协议,项目收益可达到省扶贫办要求的收益标准。

  本轮巡视共向梅河口市纪委市监委移交问题线索71件。截至目前,初步核实61件、暂存待查2件、予以了结44件、立案审查2536人,给予组织处理8人、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4234385;邮政信箱:梅河口市2018-1信箱;邮编:135000;电子邮箱:mhksxwzx@163.com

  中共梅河口市委

  20195月23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