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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纪委集中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8

  近期,辽源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日前,该市纪委对其中六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1.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东波滥发补贴、超标准配备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20143月至20168月,郭东波在担任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和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将上级拨付给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补助费1.42万元,违规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局机关7名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占用办公用房31.36平方米。郭东波还因违反其他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主任张玉凤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9月,张玉凤任市殡葬管理处处长期间,市殡葬管理处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双休日加班补助共计80.7833万元。2014年,市殡葬管理处以护坡工程施工建设等为由,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4.438万元。张玉凤还因违反其他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丰县第二中学餐饮中心主任张百川公车私用问题。2016115日,张百川违规使用单位面包车为其岳父办理丧事。131日,张百川再次违规使用该公车载妻子到朋友家串门拜年。张百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丰县城镇土地管理所原副所长张秋波违规操办开业庆典问题。20151127日,张秋波邀请单位同事参加自家饭店开业庆典活动。县国土局纪委书记得知此情况后,对张秋波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其停止操办。张秋波表面答应,但拒不执行,仍违规邀请本单位4名同事参加庆典,并收受礼金800元。张秋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辽县凌云乡经管站原站长于家和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于家和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参加同事红白喜事及到安石镇看望父母,并用公款报销燃油费5000元。同期,于家和采取虚列支出等手段核销招待费共计1.78万元。于家和还因违反其他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辽县云顶镇农业站副站长王淼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五一期间,王淼违规驾驶单位公车为亲属、同学送玉米种子等物品,并将公车开回家中。王淼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在各级纪委三令五申之下,仍然无视党规党纪,不收手、不知止;一些“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很重。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自觉做公私分明、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抓敢严,常抓常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奢靡享乐等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并且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辽源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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