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4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20年11月24日) 

  2015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这一伟大实践中,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时代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他们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质,生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充分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火热实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孙泽洲等1689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曾晓芃等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拼搏,用干劲、闯劲、钻劲鼓舞更多的人,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诚实劳动、勤勉工作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