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年11月23日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在长春举行。出席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4人,列席68人。会议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陶治国作了讲话。

  全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全会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划时代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吉林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的决定》,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着力在把握精神实质、注重学用结合、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全会强调,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各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为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全会指出,要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要求贯彻到底;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刻不松、寸步不让地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曝光频度、强化治理深度,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等人的流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核查问责力度,继续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深入开展政治巡视巡察工作,持续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要求,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各项工作,紧锣密鼓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认真开展各级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抓紧抓实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继续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高标准研究谋划明年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严格遵守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纪律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