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城市:推动市县法检系统同步提级巡察
着力解决系统性深层次问题
2023年,在省委巡视办有力指导下,白城市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法检系统同步提级巡察,有效打破了法检系统专业壁垒,减轻了“熟人社会”干扰,发现和推动解决市县两级法检系统性、行业性深层次问题。截至2024年3月初,发现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延压执行款以及检察委员会功能弱化等突出问题415个,移交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等问题线索15件,督促发放执行款2415笔合计1.13亿元,有力回应了群众关心关切,有效破解了以往巡察市县法检“不敢巡、不愿巡、不会巡”的难题。
坚持“三个协同”
备好备足巡前准备“粮草弹药”
为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市委巡察办强化协同人员共派,协调选派省市县三级法检系统督查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高级检察官等优秀专业干部23名,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编入同步提级巡察组。明确选派人员在巡察组组长统一领导下,以巡察组成员身份全流程参加巡察,并参照抽调干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强化协同成果共享,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学习利用省级法检已有监督成果,联合制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2个同步提级巡察工作方案,紧扣全市法检系统各级党组职能责任,明确4个方面监督重点、13个重点了解内容,细化了320余个“是否”问题点。为规范明确监督标尺,强化协同资源共用。围绕白城市工作实际,收集整理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和近3年规范性文件,汇编资料6册330份;针对法检系统特点,梳理42项常用的党中央、省委相关规范文件,印发同步提级巡察工作资料选编,为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提供重要支撑。
探索“三个创新”
着力破解以往巡察痼疾沉疴
针对以往巡察组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熟人社会”干扰突出的情况,市委创新试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单独授权成立项目资金审计组,在巡察办统筹下,与巡察组“双检查”“双促进”,巡察组和项目资金审计组分别对巡察对象开展同步检查。巡察办及时收集巡察组发现的涉及重大项目、资金情况的问题疑点,经分析研判后,提供给项目资金审计组集中突破。对项目资金审计组发现的项目资金上存在的问题,由巡察办汇总整理后,提供给巡察组,督促巡察组进一步深入了解,实现巡察组、项目资金审计组互相监督、相互促进,有力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效。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疑点35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106件,同比增长360.87%,查扣返回财政资金1744.42万元,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显著提升。
为解决抽调干部巡察业务、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市委巡察办创新试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专门组建指导督导工作专班,每周调度一次巡察组工作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本轮巡察工作,以“办”带“组”,确保巡察聚焦,方向不跑偏。
市委巡察办还参照省委巡视工作做法,创新实行问题清单管理。结合白城市实际,印发《市委巡察工作问题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全要素明确问题的来源、类型、内容、依据、责任主体以及巡察组具体承办人员,确保问题精准被发现、精准报告;全流程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巡前全面拉网、初步研判,巡中深入了解、重点分析,巡后写入报告、明确典型,推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紧抓“三个统筹”
一体推动联动巡察提质增效
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办不断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确保上下“一盘棋”。
市委巡察办统筹“组组”联动协作,统筹4个市县法检巡察组之间的协作配合,针对市县两级法检领导指导职能特点,及时将县级法检的普遍共性问题,提供给市级巡察组,督促其以下看上、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结合检察院法律监督功能定位,对巡察法院时发现的案件审判方面的问题疑点,协调巡察检察院的巡察组选派专业干部,共同对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深入核查,有效发现了枉法裁判、同案不同判等违违纪法问题线索。
统筹“上下”联动指导,对法检系统专业问题,借助省级法检专业人员力量,巡察组组内对案件审判、卷宗管理等问题和信访反映进行会商分析,组外协调省级法检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审判结案率、调节撤诉率、执行案件执结率等重要指标数据以及在全省排名情况,为巡察组精准快速发现问题、研判问题定性提供了有效保障。
针对法检系统体制特点,统筹“三级”联动整改。以市级为中轴,由市级法检两院抓好普遍共性问题集中整治,对市县两级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及时向省级法检两院通报,协调其以上促下,共同研究分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动市县法检系统巡察整改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