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蛟河市持续探索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实现路径,通过建立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联动机制,监督合力显著增强,巡察利剑更加精准高效锋利。
坚持系统思维
筑牢贯通融合工作基础
蛟河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细化统筹衔接的具体措施,做到“三个坚持”,为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提供制度依据和基础保障。
坚持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在强化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的同时,充分界定好各项监督的权力和义务边界,细化重点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以及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各自责任,推动各部门力量共用、信息共通、成果共享,做到既能紧密合作又能各负其责,切实增强整体监督效能。
坚持整合人员力量,组建包括纪检、财审、农业农村等多个领域专业干部的巡察人才库,为巡察组提供专业力量保障。在镇村两级建立巡察工作联系点,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巡察联络员,乡镇纪委副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或乡村治理专干担任巡察监督信息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广泛收集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网络。同时,借助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发布巡察公告,受理转办群众投诉举报,拓宽群众参与渠道。
坚持落实参会机制,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人员参加动员部署会议机制,督促及时了解掌握每轮巡察时间、巡察任务、巡察重点,助推巡察监督聚焦靶向、精准出击。落实市纪委常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巡察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机制,对巡察报告问题查找是否聚焦、职能责任结合是否紧密、“政治画像”是否精准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建议,有力提升巡察报告精准性。落实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处级领导、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议机制,并同步移交反馈意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突出重点环节
推动各类监督高效联动
蛟河市根据当前巡察工作实践要求,围绕“三个聚焦”,找准协同协作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其他各项监督信息资源和专业能力,能够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聚焦村级分类。为精准匹配村级分类和巡察方式,制定对村巡察初步情况调研机制,围绕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关键指标,按照“乡镇报初分建议、巡察办实地调研、部门拿优化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整、市委最终审定”五步走,精准划分重点村和一般村,分别采取“直接巡村”和“乡村一体巡”方式开展巡察,更加有利于抓住监督重点和分配人员力量,提升村级巡察质效。
聚焦巡前通报。强化巡前信息互通,根据每轮巡察对象范围,采取书面通报、会议通报、当面通报等形式,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单位就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选人用人、接受审计等情况进行详细沟通,为巡察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供靶向指引。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信息与巡察组共享,共同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为巡察精准监督提供重要保障。
聚焦线索办理。优化线索研判机制,通过“委领导+组办+关联室”会商研判、提前介入,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五种类型”与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相结合,把脉问题性质,精准提出分类意见,防止移送线索“小题大做”和“流失”,推动线索边巡边移、巡中成案、相互借力,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建立发现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专人统一管理,及时跟进处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销号,对办理进展迟缓的问题线索,通过提醒函、督办函等形式督促及时办理,确保问题线索高效流转处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力。2024年开展的十五届蛟河市委第五轮巡察,边巡边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4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2人。
强化同题共答
多管齐下抓实巡察整改
蛟河市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为解决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不全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不聚焦等问题,反馈结束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工作提示和指导手册,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提供整改监督手册,提出工作要求,详细说明整改工作流程并提供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整改全过程所需的文档模板,使相关单位快速掌握开展巡察整改及整改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为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内,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通过指导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进,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成督导组,深入被巡察党组织实地督导集中整改期整改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重点解决。集中整改期后,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对于被巡察党组织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借助其他层面力量推动问题彻底解决。针对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抄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推动解决。针对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向行管部门制发巡察整改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问题系统性、源头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