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国资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省国资委党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缺乏深入研判分析,对出资企业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的问题。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强化“一岗双责”,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在对系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研判党建形势,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年初召开的省国资委党委系统党建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部署了整改。研究制定《吉林省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加强对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出资企业领导人员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认真贯彻《准则》、《条例》以及《吉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企业领导人员严肃处理。
2.关于一些企业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在公开场合散布违背党性原则和组织原则的言论,个别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组织企业领导人员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自觉性。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在企业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严肃纪律,对违反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企业领导人员依据《条例》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责令相关企业健全完善董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向出资人请示报告的沟通协调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的决策行为。
3.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偏软,批转下级办的多,本级自办少;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有时简单地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纪、量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处置有回应。加大本级自办自查问题线索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执纪,今年对问题线索初核率要达到50%以上,上半年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4.关于有的企业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不团结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规范企业选人用人的实施意见,督促企业党委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程序,认真执行人事制度。4月底前,对部分出资企业党委选人用人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问题责令纠正。责成相关企业就团结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强化合力。
5.关于一些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不抓生产经营主业,超出经营许可项目规定违规成立借贷公司,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执规执纪意识。指导企业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主业定位。加大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企业直接或者间接资产损失的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对相关企业违规开展借贷业务以及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6.关于有的企业决策不民主,盲目投资,监管失控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备案;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计划外投资项目和非主业项目进行更为详尽的审核,规避投资风险。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制定出台《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进一步修订完善《监事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监事会、监事的责任意识。
7.关于有的企业领导人员损公肥私,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有的任性妄为,未经招投标直接指派供货商或施工单位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纪委正组织调查核实)
8.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阴阳账”问题;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借工作之便挪用各类补贴的问题。国资委纪委正组织调查核实,将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9.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将国有固定资产出租,租金明显偏低,收入不上缴财政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租金价格的管理,下步将采取公开竞标方式招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固定资产的备案手续,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实行账务公开。对个别下属单位管理不善的国有固定资产,视情况统一收回管理。
10.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一些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移交给省国资委的5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3件,处理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618539;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283号,省国资委纪委,邮编:130021;吉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gzw.jl.gov.cn)“政策咨询”栏目。
中共吉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