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通化市反馈巡视情况。9月1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胡宪武,副组长纪卫国、王云泉,向通化市委书记金育辉反馈了巡视情况。胡宪武代表巡视组向通化市进行了反馈,金育辉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23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通化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两个责任”,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在通化市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胡宪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化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纪委监督责任意识不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坚决,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证和推动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有长足进步。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市委及所属县(市、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发生多起严重腐败案件;基层纪委执纪不够严格,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遵守纪律方面,少数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自觉;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禁而未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支问题较多;“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守规矩,顶风违纪仍时有发生;少数干部精神状态欠佳,推动工作力度不够。在廉政建设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监督有时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违规违法问题举报仍然较多;“小官涉贪”等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多发,涉及林权、参地、耕地转让、社会保障、集体财产处置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在选人用人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不到位;执行干部录用、调转等相关政策规定不严格;少数干部选拔任用履行推荐、考察程序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存在失真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胡宪武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牢制度“笼子”,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吸取田玉林案的深刻教训,深化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抓住关键节点、重点部位和倾向性问题,定期组织自查,严格执纪监督,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从严从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重点解决能下问题,按时限清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解决“吃空饷”、社团协会兼职等问题。严格管理,防止反弹。
金育辉表示,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找的准, 切中要害,符合实际,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对推进今后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表示虚心接受。一是深入扎实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市委要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对巡视移交问题及线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作风建设。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四是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五是认真学习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注重防控机制建设,严格立规执纪,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整改不力的纪检机关要严肃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案件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