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产生的违纪违法所得应如何处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7 09:44:00

  应当收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这里应把握好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收缴”。指对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和“追缴”。“没收”是指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强制收归国有,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是指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回,追缴的财物退回原所有人或原持有人,依法不应退回的则上缴国库。因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产生的违纪违法所得属于应当予以收缴范畴。

  二是关于“责令退赔”。通常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责令被审查调查人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归还,财物已经被消耗、摧毁的,应当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责令退赔的财物直接退赔原所有人或原持有人,无法退赔的上缴国库。因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产生的违纪违法所得不属于应当责令退赔范畴。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